招标公告
台州心海环线乡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之洪家场浦南岸(台州大道-中心大道)环境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备案登记号:台建招备【2025】10067
1.招标条件
台州心海环线乡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之洪家场浦南岸(台州大道-中心大道)环境提升工程已台州市椒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508-331002-04-01-582269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自筹100%,项目业主为 台州市商贸核心区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台州市商贸核心区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中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台州心海环线乡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之洪家场浦南岸(台州大道-中心大道)环境提升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 万元,工程概算338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081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面积 152365㎡,内含室外地形塑造、园路、围挡等内容。
建设地点:项目北至洪家场浦,南至心海路,西至永宁河,东至中心大道。
2.2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所包含的绿化工程、景观工程、给排水工程及景观照明工程等全部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10259583元。
2.3施工总工期: 不超过180个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浙江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政府采购工程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等文件,故不面向中小企业)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中级及以上职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4 / 。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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