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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华光片区景观提升及河道整治工程的招标公告

· 2025-09-24

[0]华光片区景观提升及河道整治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WXXQ202509008项目名称华光片区景观提升及河道整治工程
标段编号WXXQ202509008-X01标段名称景观绿化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25年9月24日公告结束时间2025年9月29日
工程类型园林绿化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华光片区景观提升及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名称)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光片区景观提升及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华光片区景观提升及河道整治工程立项的批复 锡新数投许[2025]7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旺庄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旺庄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景观绿化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无锡市新吴区华光锅炉厂片区
2.1.2 建设规模:景观地面铺装面积约7500m2;绿化面积约15500m2。主要包括设施小品、栏杆、坐凳、绿化种植(二级养护1年)、土方、景观照明工程、室外浇灌给水工程,河面喷泉-水秀工程、喷泉升降浮排系统等。
2.1.3 合同估算价:160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11日,竣工日期:2026年03月11日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华光片区景观提升及河道整治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职称高级]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类似工程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加盖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单位公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金额以施工合同所载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为三年,以竣工验收日期至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发布首日计算。上述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所挑选的信息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执行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等。项目负责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自2023/09/24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4/09/24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5/06/24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 三合一综合评估法(两阶段)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时间:2025年09月24日 17:00 至2025年09月29日 23:59 ;
6.2 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0日 9:30
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旺庄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
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机场路55号
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金城东路333号中国工业博览园总部园区30幢
邮编:
214000
邮编:
214000
联系人:
朱品华
联系人:
李彬、朱小娟
电话:
0510-81010785
电话:
0510-81892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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