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金华)工程有限公司曙光公园及其周边工程项目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金华)工程有限公司曙光公园及其周边工程项目东孝贸创中心景观提升工程
东孝贸创中心景观提升工程
专业施工招标公告
专业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HSW-ZY-2023002)
1. 招标条件
招标条件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金华)工程有限公司曙光公园及其周边工程项目东孝贸创中心景观提升工程已具备专业招标条件,现由中铁北京工程局
集团(金华)工程有限公司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东孝贸创中心景观提升工程位于金华市金义新区金东新城区核心片区区域,施工面积约4787平方米,施工任务主要包括施工图
纸范围内的加罩沥青路面、新建沥青路面,环氧地坪地面、围栏、排水、排水沟、绿化、安装等。工程地址位于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东孝贸创中心景观提升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市政工程中的加罩沥青路面、新建沥青路面、环氧地坪、围栏、
混凝土侧石、车棚、排水沟、排水工程;园林及绿化工程中的铺装工程、绿化、其他用具;安装工程中的室外生活给水、室外景观照明工程,详细
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3最高投标限价:不含增值税价款为¥2460002.03元(人民币大写:贰佰肆拾陆万零贰元零角叁分),增值税税率9%,增值税为¥2214
00.18元(人民币大写:贰拾贰万壹仟肆佰元壹角捌分),含增值税总价为¥2681402.21元(人民币大写:贰佰陆拾捌万壹仟肆佰零贰元贰角壹
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A级分包方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同期能在不超过5个项目承担施工任务(从事房建工程除主体结构外其它专业施工的不超过6个);B级分包
方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同期能在不超过4个项目承担施工任务(从事房建工程除主体结构外其它专业施工的不超过5个); C级分包方在集团公司范围
内同期能在不超过3个项目承担施工任务(从事房建工程除主体结构外其它专业施工的不超过4个);D级分包方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同期能在不超过2
个项目承担施工任务(从事房建工程除主体结构外其它专业施工的不超过3个)。
3.2 四证一照(三证合一)资料齐全真实,并具有城市园林及绿化工程施工相应资质以及从事市政道路路面工程相关施工经历,可参与投标
。
3.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行业规范。
3.4 在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有不良行为历史的分包队伍不得参与投标。
3.5投标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国家有关部门颁发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
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领取招标文件当日原件退还
领取招标文件当日原件退还,被委托人需本人持身份证亲自到场)
被委托人需本人持身份证亲自到场)。
3.6按照本项目投资合作协议要求,本项目所选用的分包方均应为注册在金东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此条款对所有投标人
有效,投标人在中标后同步受建设单位有关产值及税收落地等相关要求的约束,并承担相应责任。
4.投标人
投标人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
4.1(一)施工组织设计部分:(满分30分)
1、生产供应组织安排:(30分)
1)、本项目正常施工主要工种人员配备情况;(6.0分)
2)、拟在本合同工程中的主要负责人、技术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情况;(4.0分)
3)、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机械设备情况;(6.0分)
4)、安全质量保证措施及安全质量承诺;(5.0分)
5)、工期及进度保证措施及进度承诺;(5.0分)
6)、用于本项目施工的周转设备、材料数量(4.0分)
2、对本工程项目的建议。(不计分值,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及陈述时加以介绍)
4.2(二)投标报价部分(满分70分)
1.招标人设置最高限价,不超过最高限价且不低于最高限价的80%为有效报价;
2.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最优报价;
3.每高于最优报价1%的减1分,每低于最优报价1%的减0.5分,最多减10分;
4.有效报价不足3家的,本次招标作废。
在评标过程中对A级分包企业综合得分加5分,每年可申请享受2次加分政策;B级分包企业、优秀分包企业、战略合作企业综合得分加3分,
每年可申请享受1次加分政策。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与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与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5.1请投标人于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 13日,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3:30至17:3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法
定代表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在曙光公园及其周边工程项目部商务管理部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由招标人现金出售,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整(人民币大写:叁佰元整)。
5.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采用现场领取或通过邮箱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5.4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0元整(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开标后由招标人不计利息全额退还;投标
人无论何种原因不按时参加现场开标的,招标人将全额没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3年 6 月 25 日9时00分至2023年6月 25日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
)为2023年6月 25 日10时00分;提前递交或滞后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招标人如果决定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应在原定截止时间2天前将此决定通知送达所有的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
权利和义务不因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而改变。
地点: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金华)工程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地点和联系方式
招标地点和联系方式:
:
招标监督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纪检室 电 话:0571-83580290
招 标 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金华)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下渡口社区A28栋
联 系 人:朱红龙 电 话:155 5686 1560
Email:1219249081@qq.com
届时请参加招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证件在开标开始之前签到。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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