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操场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幼儿园操场改造工程(2025-JK05(1)-G1003)已按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某部 ,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改造整修
2.2建设地点:吉林省(市)长春市 南关区(县)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本项目施工内容包括幼儿园操场改造的道路及广场铺装;新增水系、木平台、景观栏杆、护栏、景墙、雨水口;给排水改造、照明改造及幼儿园前院小树林改造。(一)市政工程建设。拆除部分1956㎡;种植土换填约200m³;EPDM塑胶地面约1300㎡;悬浮地板约330㎡;草坪约455㎡;灰色火烧面花岗岩约75㎡,及其其他项目。(二)市政管网工程。HDPE管DN200共205m;雨水口5座。(三)电气工程。配电箱1套;插座5个;路灯7套。具体工程建设量以清单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148.2535(万元)
2.4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0天内完成。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施工项目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承担完成过与本招标项目结构、用途类似,达到或超过本招标项目投资和规模的工程项目。 至少一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施工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
3.4工程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注:其他主要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中《人员强制性标准附表》的要求。人员强制性标准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 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以下材料: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或118.64.254.72)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投标均需完成注册)。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7 月 16 日至 2025 年 07 月 22 日,每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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