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泗阳大桥涂装亮化提升改造工程
SYDQ-TZLH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泗阳县泗阳大桥涂装亮化提升改造工程已由泗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泗发改投〔2022〕540号、泗发改变更[2022]34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泗阳县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筹措(主要为县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泗阳县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泗阳县泗阳大桥涂装亮化提升改造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泗阳县泗阳大桥
2.1.2建设规模:泗阳大桥桥梁全长667m,主桥为(90 135m)独塔双索面斜拉桥。主桥桥面宽度28.6m,引桥桥面宽度26.0m。拟实施内容包括泗阳大桥外立面(钢结构、混凝土防腐)涂装出新及景观亮化等内容维修改造。
2.1.3合同估算价:1062.56万元。
2.1.4工期要求:4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 年。
2.1.5:其他: / 。
2.2 招标范围
2.2.1本次施工招标设1个标段,即SYDQ-TZLH标段,招标内容包括: 1、主塔、箱梁混凝土表面裂缝缺陷修复及全桥涂装出新;2、LED洗墙灯、LED线条灯、LED点光源、LED投光灯、LED图案灯等亮化灯源及配套电缆电线、控制系统等;3、大桥及引桥伸缩缝、桥面、排水系统等加固维修。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2.2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0625677.13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高于的其投标无效。
2.2.3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工程款,施工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款的10%(支付预付款同时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同比例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保证担保),完成工程量的50%,付至合同价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审计结束后付至结算审核价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
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同时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
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满足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要求的单位。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均不小于60分。(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
(3)业绩要求:
2018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桥梁类景观照明(亮化)工程施工项目(若非单独的桥梁景观照明(亮化)施工业绩,须体现桥梁景观照明(亮化)施工的金额),且已交工验收合格。(如联合体投标,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 级及以上;
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应提供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
a.项目经理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2018年 1月 1 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在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桥梁类景观亮化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含副职)。(若非单独的桥梁景观照明(亮化)施工业绩,须体现桥梁景观照明(亮化)施工的金额)。(如联合体投标,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b.项目总工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必须具有机电或电气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2018年 1月 1 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在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桥梁类景观亮化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含副职)。(若非单独的桥梁景观亮化施工业绩,须体现桥梁景观亮化施工的金额)。(如联合体投标,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c.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无其他在建项目且无新中标工程(或提供本项目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其他资料无在岗承诺书)。在建项目:指处于发布中标通知书到取得交工验收证书(若为住建项目则指竣工验收证明)期间的工程。
d.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个人业绩认定方法:在已完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的任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 1/2(含 1/2)以上的,方可认定该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上述任职时间、合同工期分别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直接生成的《投标报表》表 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填报的任职开始至任职结束时间和开工至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此判断任职时间是否超过合同工期 1/2,若 表 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未显示任职时间或合同工期,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6)其他要求: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最近且连续 3 个月(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或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若投入人员为退休人员,则需提供退休证书和返聘合同的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在此列),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5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附件 1)中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业单位未在交通运输部和本省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备案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
3.6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岗情况,按下列原则认定:①.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年/月/日/时/分,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年/月/日/时/分,地点:/。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30日10时00分,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1 万元/标段。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人:泗阳县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泗阳县众兴镇长春西路 8 号
邮政编码:223700
联 系 人:葛 航
电 话:18082303666
招标代理: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泗阳县东方现代城东北角中国建设银行旁
邮政编码:223700
联系人:张雷
电 话:18036900296
10.其他
10.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10.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开标截止日 10 天前提交,提交的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10.3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地址: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10.4本次投标预约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同时进行预约登记。具体预约程序为: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经CA 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2)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3)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预约结果网上预约为准(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约为准),投标人预约后应自行查询确认。
(5)本项目预约截止时间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0日10:00。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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