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深土交告〔2023〕5 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以下简称交易大厦)3楼,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宗地代码为440306602027GB00456等两宗地的使用权,公告期自2023年3月2日至2023年3月21日,挂牌期自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31日15时止。现予公告。
宗地代码 | 宗地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用途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挂牌起始价(人民币、万元) | 最高限制地价(人民币、万元) | 初始建设无偿移交政府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 竞企业自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最高限制建筑面积(平方米) | 竞买(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元) | 土地使用年限(年) |
440306602027GB00456 | A301-0602 | 宝安区沙井街道 | 二类居住用地 | 25246.02 | 111890 | 192900 | 221800 | 10130 | 20250 | 96400 | 70 |
440311202002GB00511 | A650-0385 | 光明区新湖街道 | 二类居住用地 | 12222.85 | 55002 | 89500 | 102900 | 5010 | 10010 | 44700 | 70 |
一、宗地情况
上述宗地具体情况以宗地的《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以下简称《出让合同》)为准。
二、出让条件
(一)本公告出让宗地住宅部分拟建设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采取三限双竞 摇号规则挂牌出让,即:限地价、限普通商品房销售价格、限企业自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竞地价、竞企业自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达到最高限制建筑面积后通过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竞价过程中,竞买人最高报价未超过最高限制地价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当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时,有意继续竞买的竞买人由竞地价转入竞企业自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住宅总建筑面积不变,相应扣减普通商品住房建筑面积),竞买人报出的企业自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未超过最高限制建筑面积时,按报出建筑面积最多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有竞买人报出最高限制建筑面积,且有2个或2个以上竞买人接受该建筑面积时,通过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所有接受最高限制建筑面积的竞买人可申请参加摇号。摇号具体细则详见《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现场摇号操作指引》。
(二)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参与竞买企业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函。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查,认定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参加同一宗地竞买的,即违反竞买人关联性要求,取消该企业及其控股各个公司该宗地的竞买、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具体要求详见《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人关联性审查操作指引》。
(三)竞得人拟成立全资子公司或项目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中明确全资子公司或项目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独立竞得的,竞得人可以在深圳市依法注册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联合竞得的,可以并仅限联合竞买各方联合在深圳市依法注册设立一家项目公司,并通过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将土地使用权变更至全资子公司或项目公司名下。
(四)竞得人缴纳地价款时,应凭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款通知书》到深圳市各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或者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进行缴费,具体流程详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款及竞买保证金退转操作指引》。
(五)本公告出让宗地竞得人需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相关规定。
(六)本公告出让宗地竞得人应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报告、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报告的结论采取相应措施。
(七)A301-0602宗地用地范围与轨道12号线安全保护区重叠8438.45平方米,竞得人需与轨道建设运营单位就本项目方案设计成果进行充分沟通,并需在办理该地块《建设工程桩基础报建证明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取得轨道建设运营单位的书面同意意见;该宗地进入轨道18号线规划控制预警区2249.16平方米,地块用地围护结构锚索等施工措施禁止侵入轨道18号线规划控制区。
(八)本公告出让宗地用地范围位于景观照明三同时管控区域,竞得人应按照《深圳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落实景观照明三同时工作,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九)A301-0602宗地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不高于49400元/平方米(不含室内装修价格);A650-0385宗地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不高于49300元/平方米(不含室内装修价格)。
(十)本公告出让宗地项目中初始建设的无偿移交政府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由市住房保障署负责监管,建成后由市住房保障署负责接收、运营和管理;竞建设的企业自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由项目所在辖区住房建设局负责监管,实行政府指导、市场化运营。竞得人须与相关部门签订《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任务书》。
(十一)本公告出让宗地项目中套内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的建筑面积和套数占比不低于普通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和总套数的70%。
(十二)本公告出让宗地具体产权要求及其他事项,以《出让合同》为准,涉及的公共配套设施产权按相关规定和约定移交;保障性租赁住房涉及的建设要求、用途和产权限制、经营要求等以《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任务书》为准。
三、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企业,均可独立或联合竞买本公告出让宗地(联合竞买的,联合各方均应具备前述资格)。
四、竞买申请程序
(一)网上注册
竞买申请人应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的统一用户中心(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注册的程序和要求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的操作指引(https://new.szggzy.com/jyfw/details.html?contentId=1717872)。
(二)申请竞买
竞买申请人网上注册后,应按照操作指引有关要求,选择意向竞买的宗地,提出竞买申请。
(三)交纳竞买(投标)保证金
竞买申请人提出竞买申请后,按入账申请单提示交纳竞买(投标)保证金,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得由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交。具体详见操作指引。
竞买申请人可通过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及时查询竞买(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竞买(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15时整(以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网站显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四)申请确认竞买资格
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交纳竞买(投标)保证金后,可登录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网站查看《竞买申请受理回执》并打印该回执,在2023年3月31日14时30分前(工作日),到交易大厦3楼土地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书面材料,申请确认竞买资格。申请确认竞买资格须提交的材料详见《深圳市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以下简称《竞买须知》)。
竞买申请人申请确认竞买资格时应提交《关于竞买人关联性的承诺函》,承诺按公告中对竞买人的规定要求参加宗地竞买;提交能体现竞买人所有涉及直接控股、间接控股的股东结构关系的树形图。具体要求详见《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人关联性审查操作指引》。
申请确认竞买资格时应提交《关于土地购置资金来源的承诺函》,承诺其土地购置资金来源不属于股东违规提供的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不属于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属于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属于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不属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其他须提交的材料以《竞买须知》为准。
五、确定竞得人的办法
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在挂牌期内(工作日)接受竞买人的电脑报价,电脑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15时整。竞买人如需进行电脑报价的,应到交易大厦3楼使用专用电脑报价终端进行报价,电脑报价的要求详见《竞买须知》。电脑报价截止时,属1人竞买的,将根据竞买人的电脑报价情况和《竞买须知》的规定确定竞得人;属多人竞买的,将在电脑报价截止时间届满后进入现场竞价程序,采用向上竞成交地价和竞企业自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相应扣减普通商品住房建筑面积)的办法确定竞得人;如达到最高限制建筑面积,通过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参与摇号的竞买人需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当场确认摇号资格。当日现场竞价活动结束后组织现场摇号活动,具体规则以《竞买须知》《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现场摇号操作指引》为准。
六、成交与缴纳地价款
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并自签订《成交确认书》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地价款。
七、土地购置资金来源审查
自缴清全部地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须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如下资料:
(一)经境内具有证券期货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的《商品住房用地购置资金来源情况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具体详见出让文件)。
(二)竞得人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参见《竞买须知》)。
(三)境内具有证券期货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金审计报告》,具体列明以下内容:
1、土地竞得主体基本情况,包括控股股东、资金最终关联方基本情况;
2、承诺并实际核查土地竞得主体提交的《申报表》及附件证明材料;
3、穿透核查土地竞得主体及控股股东、资金最终关联方的资金来源,明确说明土地竞得主体的实际资金来源(如涉及关联方,要说明最终关联方的资金来源类型);
4、针对土地购置资金来源是否属于企业股东提供的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是否属于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是否属于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是否属于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是否属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作出结论。
审计报告后附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证明、证券期货资格证明等。
上述资料由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土地业务受理窗口代收后2个工作日内移交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进行资金来源审查。
根据竞得人提供的材料,由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组织相关监管部门对竞得人土地购置资金来源进行审查,并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书面审查结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收到审查结果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竞得人。
土地购置资金来源审查未获通过的竞得人,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取消其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年内禁止该企业参加我市国有建设用地竞买活动。相关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八、签订出让合同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出具土地购置资金来源审查通过的批复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须根据实际情况持批复文件、成交确认书等有关材料分别向相关部门申请签订《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任务书》,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辖区管理局申请签订《出让合同》。
九、其他
本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布补充公告,不再另行通知。本公告有关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竞买须知》《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关于土地购置资金来源的承诺函》《关于竞买人关联性的承诺函》《申报表》《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任务书》《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人关联性审查操作指引》《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现场摇号操作指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款及竞买保证金退转操作指引》等)。本公告同时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布,挂牌出让文件可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下载。
参与竞买活动的竞买人对竞买人关联性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审查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收到书面异议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就异议事项书面答复竞买人。
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提出异议的竞买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投诉。
需咨询本公告出让程序相关问题的,可以书面方式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土地矿业权业务分公司提出;其他相关问题,请迳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网址:http://pnr.sz.gov.cn/。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咨询电话:(0755)27820058。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咨询电话:(0755)23466634。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 咨询电话:(0755)82523749。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咨询电话:(0755)85901554。
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咨询电话:(0755)23199481。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土地矿业权业务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3楼;咨询电话:(0755)82713074、(0755)82713274;网址:https://new.szggzy.com/jygg/list.html?id=tdky。
出让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交易机构: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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