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34江陵县潜江界至普济改扩建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商品混凝土询比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 G234江陵县潜江界至普济改扩建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商品混凝土询比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 G234江陵县潜江界至普济改扩建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商品混凝土询比采购 ;
1.2采购人: 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路线北起于潜江市与江陵县交界处的中岭村,起点桩号K0+000,沿老路向南跨十周河,经沙岗镇方乐寺,于沙岗镇与354省道平交,再经中堤村,跨五岔河后折向西南,在沙岗村下穿武松高速(S74)高架桥,再经丁家垸村,公议村后进入普济镇境内,经普济镇星星村,跨越西干渠后,再经林口村,于普济村与新351国道平交,后经普济村止于普济集镇转盘处,与老351国道平交,终点桩号K20+136.9,路线全长约20.137公里,项目建设内容为:十周河桥、五岔河桥拆除重建,新河桥两侧加宽;方乐寺一桥、方乐寺二桥、方乐寺三桥、风流河桥、新列闸桥拆除建涵;普济桥原有利用;箱涵 14 道,圆管涵 27 道;路基、路面工程;分离式立体交叉 1 处;与等级公路平交 16 处;并设置相应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照明设施)、其他工程等。改造后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双向四车道,路基宽21.5m,路面宽20m,设计时速为60千米/每小时;本次询比采购的商品混凝土使用于:G234江陵县潜江界至普济改扩建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线外及交叉工程,采购不含税总金额限价为4135743.99元,总价及分项报价均不得超限价,分项限价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第七部分报价表;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G234江陵县潜江界至普济改扩建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 1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 1 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 1 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 ;
2.3交货期:在收到供货通知2天内履行交货义务,根据生产需要材料采取分批次供货方式;
2.4交货地点:G234江陵县潜江界至普济改扩建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现场;
2.5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2.5.1混凝土质量与其组成材料应满足《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50-2020、《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12 与其他现行国家与地方标准、规范以及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2.5.2混凝土强度等级、技术要求(塌落度,外加剂)、龄期、有无抗渗要求或涉及其它技术要求等由询价方工程技术部与试验室确定,供货方必须严格执行,坍落度过大或过小影响施工时,项目部可要求调换或拒绝使用,严禁坍落度小的混凝土直接加水在施工现场调配后使用;
2.5.3所供商品混凝土应保证原材料的质量要求,提供附有生产厂家的品质试验检验报告等合格证明文件:
供货方采用水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的规定,水泥进场时,应向询价方提供附有生产厂的品质试验检验报告等合格证明文件;
细集料应符合《建设用砂》(GB/T14684-2022),细集料必须采用级配良好、质地均匀坚固、吸水率低、空隙小、颗粒洁净且细度模数2.6~3.2的洁净中粗砂;
粗集料应符合《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22),粗集料必须采用质地坚硬、洁净、级配合理、粒形良好、线胀系数小、吸水率小的级配碎石,不允许用卵石,粗集料要求使用I、II 类连续级配碎石;
用水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饮用水作为砼的拌制用水,当采用其他水源时,应对水质进行检验。
膨胀剂,减水剂,抗冻剂,缓凝剂,早强剂,泵送剂,速凝剂,防水剂等外加剂是经国家权威部门许可的绿色环保无污染物无毒害的产品。供货方应事先提供外加剂的产品说明书,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需经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询价方有权对使用在本工程上的水泥,砂石,外加剂等原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检查。
2.5.4供货方所供商品混凝土的试块合格报告不能免除实际混凝土施工的质量问题,如在以后的各种检测中发现质量问题给询价方造成损失的,询价方仍有权追究供货方责任,对供货方提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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