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附海镇海晏庙村(标准厂房)A#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JSA25004
1. 招标条件
慈溪市附海镇海晏庙村(标准厂房)A#项目已由慈发改审批【2025】7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慈溪市附海镇海晏庙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为慈溪市附海镇海晏庙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中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概算2221万元,建安工程造价 1962万元,建设规模:新建标准厂房一幢,总建筑面积6851.7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185.56平方米,容积率2.10,建筑密度36.53%,绿地率20%。机动车停车位28个,同步实施室外道路、管线、绿化景观、照明、围墙等附属工程,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附海镇海晏庙村,东临厂房,南临海晏庙村规划厂房区块,西临观附公路,北临建附线。
2.2招标范围:建筑、电气、室外附属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本次招标控制价:10914908元 。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3施工总工期:40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安全要求:无安全责任事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要求。
3.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3.7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慈溪市基层小型平台-工程交易-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市级平台)
(https://cixi.hibidding.com/web/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慈溪市基层小型平台→基层平台交易主体信息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23日17时00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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