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忻大道(108国道改造工程 大盂镇石岭关—阳兴大道)已由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并审管投批字【2021】12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原市园林绿化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本级政府筹措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配套绿化工程七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太原市阳曲县大盂镇,项目共包含节点一(精神堡垒-太忻塔)、节点二(精神堡垒-锦绣塔)的基础工程、雕塑工程以及景观照明工程和一座国防光缆井工程,投资额约700万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13日9时00分至2023年1月18日17时0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太原市)》(ggzy.xzspglj.taiyuan.gov.cn),凭机构数字证书通过【工程建设】专区【投标人】入口登录投标系统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2月2日9时30分,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太原市)》(ggzy.xzspglj.taiyuan.gov.cn),凭机构数字证书通过【工程建设】专区【投标人】入口登录投标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并打印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
5.2开标方式:通过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线上开标。
5.3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太原市)》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太原市园林绿化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太原市南内环街52号
联系人:马菁
联系电话:0351-5657131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A座610室
联系人:孙小梅、李静、兰亚珍、李新民、李庆红
联系电话:0351-777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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