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两岸三带”核心段景观照明(广州大桥以东)养护维修项目(CZ2022-8774)招标公告
“一江两岸三带”核心段景观照明(广州大桥以东)养护维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3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CZ2022-8774
项目名称:“一江两岸三带”核心段景观照明(广州大桥以东)养护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964,431.97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一江两岸三带”核心段景观照明(广州大桥以东)养护维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4,964,431.97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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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服务 | “一江两岸三带”核心段景观照明(广州大桥以东)养护维修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4,964,431.97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项目服务期为3年。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一江两岸三带”核心段景观照明(广州大桥以东)养护维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且分包中中小企业达到40.0%。若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投标,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的要求,明确该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含)-45%(含)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份额,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按上述要求进行分包的,不代表解除中标人在本项目下的任何义务。中标人对其分包商或其聘用的人员的任何行为承担全部的责任。(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应严格按格式填报,未按格式要求填报或未提供的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一江两岸三带”核心段景观照明(广州大桥以东)养护维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 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时间: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01月2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2023年01月30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在线提交
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请有需要现场参与采购活动的采购人及供应商,按照广州市最新疫情防控工作的政策要求做好相关防疫措施后才可进入现场。
名称:广州市照明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东晓路海城街2号海城花苑裙楼2层
联系方式:020-84022189
名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联系方式:28866321(采购文件咨询)、28866413(项目开标、评标咨询)、 28866163(质疑受理)
项目联系人:陈玉燕(采购文件咨询)、黄碧妃(项目开标、评标咨询)、黄飞(质疑受理)
电话:28866321(采购文件咨询)、28866413(项目开标、评标咨询)、 28866163(质疑受理)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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