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农民工创业园盘活提升工程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HXJY1110
二、项目名称:裕安农民工创业园盘活提升工程项目设计
三、项目实施地点:六安高新区城南片区裕安农民工创业园(宝小路与裕丰大道交口)
四、项目实施主体(发包人):六安高新园区管理有限公司
五、项目实施主体(发包人)地址:裕安区双创大厦18楼
六、项目类型:服务类
七、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八、项目概况及投资规模:裕安农民工创业园盘活提升工程项目设计,拟对园区内在管厂房及公用配套部分补齐消防设施,主要包括增设或改造给水管道、消防栓箱、灭火器、防火门以及渗漏水、开裂、脱落等局部改造等。同时利用园区空闲土地,规划建设一栋4层框架结构厂房占地面积约为12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5000平方米,地下设置配电房、屋顶放置高位水箱等。本项目总投资约2423.57万元,勘察设计费最高限价为244435.00元。
九、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十、设计周期:2历天
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建筑专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所报的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评审时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包含分支机构)出具的包括投标截止日所属月份(含)为基点起往前计算已经过去的连续 5个月内不少于连续缴费 3个月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社保缴费清单等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例:7月1开标,则连续5个月是指7月、6月、5月、4月、3 月;连续3个月是指7月、6月、5月或6月、5月、4月或5月、4月、3月,其他类推)。无社保缴费证明或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不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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