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核心区域、重要区域、重要单体建(构)筑物等景观照明方案论证及建设效果管控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7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00000250206168842-00209933
项目名称:核心区域、重要区域、重要单体建(构)筑物等景观照明方案论证及建设效果管控
预算编号: 0025-00014491
预算金额(元): 1150000元(国库资金:115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1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核心区域、重要区域、重要单体建(构)筑物等景观照明方案论证及建设效果管控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1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主要承担核心区域、重要区域、重要单体建(构)筑物等景观照明设计方案论证、第二届上海国际光影节分会场活动方案审查以及黄浦江两岸、苏州河两岸、延安路高架沿线、南北高架沿线和重要商圈景观照明建设效果管控等工作。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至 2025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投标人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投标人;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未被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招投标活动的投标单位。
(3)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合法合规经营;
(4)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型等各类投标人采购。
(5)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6)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潜在的投标人等本项目相关单位不存在利益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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