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得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安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采购人)委托,拟对广安市城区重要景观与节点夜景照明提升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审核服务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
1、采购项目编号:SCDLJGSJ20250425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安市城区重要景观与节点夜景照明提升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审核服务
三、采购预算:51150元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四、项目简介: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五、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本公告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仅提供发布平台。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⑦同时具备的特殊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本项目磋商文件自2025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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