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鄞州怡康院项目提升改造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宁波鄞州怡康院项目提升改造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局以2207-330212-04-01-911882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区财政和宁波市鄞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筹措解决,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3085.41万元,工程估算 约2443.52万元,建设规模:改造涉及建筑物面积 22657 平方米。建设地点: 宁波市鄞州区东郊街道 。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含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报警工程、消防水工程、抗震支架及零星工程)、智能化工程、室外附属工程(园林工程、绿化工程、室外排水工程、室外绿化给水工程、室外景观照明工程)、雕塑1、雕塑2等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及保修期服务。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约1953.6841万元 。
2.3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缺陷责任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300日历天,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报告上的时间为准 。
2.4质量要求: 同施工质量等级要求 。
2.5安全要求: 同施工安全等级要求 。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允许有在建项目,但承接任务量不得超过《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甬建发〔2016〕200号)的规定。
(三)其他: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结束后,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中标人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4.1公开招标。
5.1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 标书费:每套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 标书费)。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
户名: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9550880204982100161
提示:投标人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汇款底单与委托书、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相关材料通过邮件发送至邮箱1123586738@qq.com),并电话0574-88107620确认。逾期提交材料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3未能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投标人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4如有招标文件的补充资料请关注招标公告的发布网站并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月16日 9时30分,开标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 567 号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3 防疫期间,开标形式以招标(代理)人开标现场通知为准。疫情解除前请各位投标人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及规定,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相关准备工作。
招 标 人:宁波市鄞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方工
招标代理人: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003室
联系人:毛维蓓、梅月娣、陈麒麟、王政、毛旭君、丁哲杰
电话:0574-88107620、15657409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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