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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中心区东四条路(东四路-经九路)道路建设工程

· 2025-03-11

瓯海中心区东四条路(东四路-经九路)道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瓯海中心区东四条路(东四路-经九路)道路建设工程已由 温州市瓯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温瓯发改审〔2024〕1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瓯海区财政安排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温州市瓯海中心区建设中心,招标人为温州市瓯海中心区建设中心,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道路全长约251米(含桥梁1座),道路规划红线宽度30米。

项目总投资概算 2746.47 万元,其中,工程费2191.97万元;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瓯海区娄桥街道,道路西起东四路,东至经九路。

2.2招标范围:包括为道路、桥梁、给排水、电力、景观绿化、照明、交通设施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为21887848 元。

2.3施工总工期:30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投标人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一个单项合同价≥1000万元的市政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3)业绩证明文件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或更换手续办理完成后)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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