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照明

保标招标 > 景观照明 > 招标信息 > 新基建智能交通项目新基建智能交通项目室外景观绿化工程(工程暂估价)招标公告

新基建智能交通项目新基建智能交通项目室外景观绿化工程(工程暂估价)招标公告

· 2024-11-12

新基建智能交通项目(项目名称)新基建智能交通项目室外景观绿化工程(工程暂估价)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基建智能交通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相城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审批投备(2022)27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高铁新城车联网技术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高铁新城车联网技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基建智能交通项目室外景观绿化工程(工程暂估价)(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西公田路以南,开泰路以东、聚金路以西。

2.2建设规模:本工程涉及景观、绿化、照明、区内道路、假山、屋顶景观绿化等施工,其中绿化的面积约1.2万平方米,区内道路约2.5万平方米,假山高3.5米,合同估算金额约3300万元。(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

(万元)

定额工期

(日历天)

招标工期

(日历天)

N3205010304000730002001

新基建智能交通项目室外景观绿化工程(工程暂估价)

新基建智能交通项目室外景观绿化工程(工程暂估价)等施工

3300

/

90

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21-11-01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12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或景观绿化)的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业绩公示查询路径网址和截图。质量为合格,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中标金额为准,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符合苏园规字【2012】2 号文,项目负责人可承揽工程造价在1200万元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的资格条件为:【1、学历、职称要求(符合其中一条即可):①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②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3 年以上的技术人员。③具有中专或以上学历且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10年以上的技术人员。2、业绩要求:近4年承担过2个工程造价在6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或者1个工程造价在8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综合性(含景观小品类)园林绿化建设工程。】(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 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本标段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且上传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5)本工程不接受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企业参与投标。

(6)本工程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最新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的通知。

(7)本工程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为保证本工程招投标的竞争性,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得少于9家,否则降低业绩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

(8)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本项目定标方式采用票决法。(详见招标文件)

(9)取消3.3 条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要求。

(10)申请人不得存在本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投标人参与投标。


尊贵的用户您好,以上正文后半部分为隐藏内容,完整详情请咨询客服:18995537323(同微信)

更多商机详见官网:https://www.gov-bid.com/ <-------点击跳转至官网

文章推荐:

张家墩路及支路设计(二期)招标公告

东胜街道张斌桥片区微更新工程总承包

功能照明和景观照明专项维护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新基建智能交通项目室外景观绿化工程(工程暂估价)

更多商机查看,下载保标APP

扫码关注小程序,获取商机更容易